2021年市实体及市总部奖励区级资金名单公示
香洲区投资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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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级初审、市级复核,拟确定8个申报主体通过2021年市实体及市总部奖励区级资金审核(详见下表)。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7日至6月29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
序号 |
奖励类别 |
企业名称 |
1 |
市实体—增资奖励 |
金邦达有限公司 |
2 |
市实体—扩产奖励 |
兰吉尔仪表系统(珠海)有限公司 |
3 |
市实体—扩产奖励 |
三井金属(珠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4 |
市实体—扩产奖励 |
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5 |
市实体—扩产奖励 |
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6 |
市实体—扩产奖励 |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 |
市总部—经营贡献奖励 |
珠海美佳音科技有限公司 |
8 |
市总部—经营贡献奖励 |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
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新经济项目发展专项资金、投资促进奖励申报的通知
一、申报材料准备
(一)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清单
1.装订封面及目录(见样本1);
2.总部企业认定申请书(见样本2);
3.专项资金审批表(见样本3);
4.总部职能说明 (见样本4);
5.企业承诺书(见样本5);
6.涉税信息查询委托书(见样本6);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本企业(合并)审计报告复印件(需盖公章,加盖在首页及骑缝章);
8.企业信用报告(打印方式见文末);
9.中标单位的合同、发票、香洲辖区内的纳税文件复印件(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牵头单位需提供)。
(二)新经济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清单
1.装订封面及目录(见样本1);
2.专项资金审批表(见样本2);
3.企业承诺书(见样本3);
4.涉税信息查询委托书(见样本4);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本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需盖公章,加盖在首页及骑缝章);
6.企业信用报告(打印方式见文末);
7.高管任职情况说明及个人涉税信息查询授权书(如申请高管补贴需提供,见样本5、样本6)。
(三)投资促进奖励申报材料清单
1.装订封面及目录(见样本1);
2.投资促进奖励审批表(见样本2);
3.引荐人登记备案表(见样本3);
4.承诺函(见样本4);
5.申请一般项目奖励提供验资材料,申请优质项目奖励提供涉税信息查询委托书(见样本5)。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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