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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3年度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
申报时间: 2023-09-12 -2023-09-25 受理部门: 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专题1)   专题1.1 鼓励企业申报行业奖项   1. 申报对象:获评“中国芯”、“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创新奖”行业奖项的企业。 专题1.2 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1. 申报对象:规上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及材料企业。  (二)支持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专题2)   专题2.1 采购芯片或模组补贴   1. 申报对象:规上模组(合封)、系统(整机)、终端企业。 专题2.2 封装补贴 1. 申报对象:区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不含IDM企业)。 (三)保障产业发展空间(专题3)   专题3.1 租房补贴支持 专题3.2 购房补贴支持  1. 申报对象:在我区购置研发和生产用房且上一年度已纳入我区规上统计库的企业。 专题3.3 净化车间装修补贴支持  1. 申报对象:按净化车间标准装修的企业。 (四)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户(专题4) 1. 申报对象:通过募集资金在我区投资项目的上市企业。 (五)支持产业创新环境发展(专题5) 专题5.1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 申报对象:在我区运营的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 专题5.2 支持社会组织举办产业活动  1. 申报对象:在我区运营的集成电路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专题5.3 鼓励企业参展 1. 申报对象:参展企业。
支持力度
 (一)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专题1) 支持标准:获评赛迪研究院“中国芯”奖项给予50万元奖励;获评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项目给予30万元奖励;获评中国集成电路创新联盟“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创新奖”给予20万元奖励。 专题1.2 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2. 支持标准:按其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额的1%给予奖励,同一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专题2)   专题2.1 采购芯片或模组补贴  2. 支持标准:给予采购方按其年度实际采购金额的5%予以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专题2.2 封装补贴 2. 支持标准:按其封装费用(含材料费)的5%给予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保障产业发展空间(专题3)   专题3.1 租房补贴支持   2. 支持标准:   1)第1-12个月(含):   ①200平方米(含)以内的租赁面积实施全额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60元),超过200平方米部分给予50%的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元),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②500平方米(含)以内的租赁面积实施全额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60元);   2)第13-36个月(含),给予50%的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元),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专题3.2 购房补贴支持 2. 支持标准:按其实际购置价格(不含税费)的最高2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其中,首年补贴10%,第二、三年在达到相关条件后再分别补贴5%。 专题3.3 净化车间装修补贴支持 2. 支持标准:按认定的净化车间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同一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四)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户(专题4) 2. 支持标准:项目总投资额在2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分别按不超过其实际募集到位资金的1%、2%、3%给予补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补贴5000万元。(备注:项目总投资额、实际募集到位资金均指投资在我区的项目部分。)  3. 支持方式:   (1)购地项目:根据项目的启动、竣工、投产销售等阶段进行分期扶持。对已获得施工许可并正式开工的,按补贴总额的20%给予扶持;对已实现竣工验收且如期按计划进行的,按补贴总额的70%给予差额扶持;对已实际投产运营且实现销售收入,按补贴总额的100%给予差额扶持。   (2)非购地项目:根据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分期扶持。对实际投入比例不低于20%的,按补贴总额的20%给予扶持;对实际投入比例不低于50%的,按补贴总额的50%给予差额扶持;对实际投入比例不低于80%的,按补贴总额的100%给予差额扶持。(实际投入比例=项目实际投入资金/实际募集到位资金) (五)支持产业创新环境发展(专题5) 专题5.1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 支持标准:给予每平方米30元/月的场地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 专题5.2 支持社会组织举办产业活动 2. 支持标准:按每场5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同一单位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专题5.3 鼓励企业参展 2. 支持标准:鼓励集成电路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组织区内企业参加知名度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展会。对参展企业展位费、特装布展费按其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展会最高补贴1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项目来源
《珠海高新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珠高〔2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