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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3年珠海市示范性企业培训中心
申报时间: 2023-05-05 -2023-06-09 受理部门: 金湾区人民政府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所在企业应为《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附件1、2)中优先发展、鼓励发展的产业。 (二)培训中心须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培训任务计划。 (三)所在企业已建立全员技能培训制度,按规定比例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予以优先支持。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23年6月9日通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系统),网址:“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填报材料,路径为:单位服务-培训服务-广东技工工程-示范性企业培训中心建设支持经费,填写完成后向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
项目来源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20〕7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实施“广东技工”工程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规〔2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