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解读> 详情
申报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
申报时间: 2023-04-27 -2023-12-31 受理部门: 金湾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重点企业名录   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2年度纳税500万元(含)以上(以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数据为准)   2.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有效期内)   3.2022年纳税100万元(含)以上的商贸流通、住宿、餐饮企业   4.纳入2022年度全市外贸进出口150强名单企业   5.2022年度销售额5亿(含)元人民币以上批发企业   (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   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有效期内当年通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器、加速器、新型研发机构、各类创新平台4.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的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5.2022年度销售额2000万(含)元人民币以上零售企业   6.2022年度营业额1000万(含)元人民币以上餐饮企业、住宿企业   (三)如申报企业不符合上述条件,可在网站填写申报材料后联系所属镇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我局将在收到相关单位推荐的函件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一)2023年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申报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三)信用承诺书; (四)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五)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项目来源
《金湾区深入实施“金英计划”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金发〔2022〕5号) http://www.jinwan.gov.cn/jinwan/zwgk/fggw/qtwj/content/post_3312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