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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金湾区2023年珠海市工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
申报时间: 2023-05-04 -2023-05-16 受理部门: 金湾区人民政府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珠海市金湾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实施地在珠海市金湾区,项目实施主体是工业企业。   2.项目列入我市工业投资项目库(项目须在珠海市工业投资项目服务系统填报项目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zhsme.org.cn/common/kgj-index)。   3.项目按规定办理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4.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业投资、技改投资统计。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且项目贷款未获得财政贴息支持(获得2022年珠海市工业投资贷款贴息支持的除外);获得本批次贴息支持的项目,可获得贴息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贴息补助期间项目不得申请其他市级财政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其他财政贴息支持。   6.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项目符合环保、能耗、安全等有关政策要求。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一)企业、项目及贷款基本情况表(附件1)。   (二)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复印件。   (三)项目贷款合同、项目计划设备购置清单(需加盖银行公章)、借款借据、还款凭证、支付利息凭证等;填写项目借款明细表(附件2)。   (四)项目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证明。主要内容:合同(包括固定资产购置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工程结算证明材料(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签字认定的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工程计价明细表,工程竣工造价结(决)算书等),发票,付款凭证;填写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附件3)。   (五)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业投资、技改投资统计的证明材料(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开具)。   (六)申报单位承诺函(参考格式见附件4)。   (七)合作银行出具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应核实贷款合同、借款借据、还款凭证、付款凭证、发票、支付利息凭证等票据真伪,核实工业投资项目固定资产实施和完成情况,核算符合贴息补助条件的利息金额。核实贷款合同及补充贷款合同已列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计划购置设备清单,并与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匹配。(合作银行审查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6)   (八)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导出)
项目来源
《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http://www.zhuhai.gov.cn/zw/fggw/gfxwj/bmgfxwj/content/post_3015883.html